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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行政法規 (REGA) 40/2022
  • 公佈日期
    2022-08-29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35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生效
  • 敘述詞
    行政法規 / 獨立行政法規 / 修改 / 費用及罰款總表 / 費用;稅率;收費 / 罰款;罰金 / 無線電網絡 / 電訊 /
  • 摘要
    修改《無線電服務牌照費及罰款總表》。
  • 頁數
    第1721-1722頁
  • 註記
    本行政法規自公佈翌月之首日起生效。
    修改經二零一零年七月十二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八期第一組第16/2010號行政法規核准,並經二零一一年三月七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期第一組第5/2011號行政法規修改、二零一二年八月二十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四期第一組第21/2012號行政法規修改及重新公佈,以及經二零一五年四月二十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六期第一組第6/2015號行政法規及二零一八年四月二十三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七期第一組第5/2018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無線電服務牌照費及罰款總表》(下稱“總表”)內關於經營性質收費中公共無線電通訊服務的第B.2.1.1點及第B.2.1.2點。
    修改總表中文文本中“澳門幣”的表述,為“澳門元”。
    廢止:總表內關於經營性質收費中公共無線電通訊服務的第B.2.1.3點、第B.2.1.4點及第B.2.1.5點;總表備註(1);二零一五年四月二十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六期第一組第6/2015號行政法規《修改〈無線電服務牌照費及罰款總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