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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行政法規 (REGA) 49/2022
  • 公佈日期
    2022-11-14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46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生效
  • 敘述詞
    行政法規 / 獨立行政法規 / 修改 / 樓宇維修基金 / 基金;資金 / 樓宇維修 / 保養與維修 / 大廈 / 監督 / 運輸工務司司長 / 權限;管轄權 / 行政委員會;行政管理委員會 / 資料的保護 / 個人資料 / 財政資助 / 住宅大廈 / 有破損之建築物 / 房屋局 /
  • 摘要
    修改第4/2007號行政法規《樓宇維修基金》。
  • 頁數
    第2074-2076頁
  • 註記
    本行政法規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修改二零零七年三月五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期第一組第4/2007號行政法規第二條、第六條及第十條。
    在二零零七年三月五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期第一組第4/2007號行政法規內增加第十三-A條。
    二零零七年三月五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期第一組第4/2007號行政法規第六條第二款中文文本所表述的“澳門幣”改為“澳門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