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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行政法規 (REGA) 6/2016
  • 公佈日期
    2016-02-29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9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廢止
  • 敘述詞
    行政法規 / 獨立行政法規 / 修改 / 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 / 組織法 / 組織架構 / 運作 / 職責 / 權限;管轄權;職權 / 高等教育;大專 / 教學;教育 / 協調員助理;副主任;副組長(小組) / 制度 / 人員 / 人員編制 / 項目組 /
  • 摘要
    修改設立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的四月六日第11/98/M號法令。
  • 頁數
    第119-121頁
  • 註記
    本行政法規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修改一九九八年四月六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十四期第一組第11/98/M號法令第一條、第二條、第三條、第五條及第十條。
    廢止一九九八年四月六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十四期第一組第11/98/M號法令第四條c項、第六條及第九條。
    經二零一零年六月十四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四期第一組第48/2010號行政命令修改的一九九八年四月六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十四期第一組第11/98/M號法令第十一條所指的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人員編制,由作為本行政法規組成部分的附表代替。
    本法規被二零一九年一月二十八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期第一組第1/2019號行政法規所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