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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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法規 (REGA) 6/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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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19-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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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8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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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部份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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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法規 / 補充性行政法規 / 行政程序 / 公開考試;公開競投 / 判給 / 批給;特許 / 土地 / 互聯網;互連網;萬維網;因特網;網際 / 期限;期間 / 委員會;佣金 / 運作 / 權限;管轄權;職權 / 按金;保證金;擔保 / 文件 / 報告書 / 批給合同;特許 / 聲明異議 / 上訴 / 補充法例 / 土地委員會 / 行政長官 / 土地工務運輸局 / 財政局 / 社會保障基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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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判給土地的公開招標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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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161-180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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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行政法規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廢止一九七三年五月十九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二十期第22/73號立法性法規及一九九一年十月十五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一期副刊第52/91/M號法令。
第10/2013號法律刊登於二零一三年九月二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六期第一組內。
二零二三年七月十七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九期第一組第104/2023號行政長官批示核准開展判給土地批給的公開招標公告的式樣。
二零二四年九月十六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八期第一組第28/2024號行政法規修改本行政法規第二條、第三條、第十一條、第十六條至第十九條、第二十一條至第二十三條、第二十八條至第三十二條、第三十四條、第三十六條、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第四十三條及第五十條。
二零二四年九月十六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八期第一組第28/2024號行政法規在本行政法規內增加一附件。
二零二四年九月十六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八期第一組第28/2024號行政法規廢止本行政法規第二十二條第一款(三)項至(六)項、第三十三條、第四十一條第二款及第三款及第五十二條。
二零二四年九月十六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八期第一組第28/2024號行政法規修改本行政法規第二十六條第五款及第二十七條(七)項所表述的“私人會議”。
二零二四年九月十六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八期第一組第28/2024號行政法規重新公佈第6/2019號行政法規的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