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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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法規 (REGA) 7/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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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01-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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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17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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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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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法規 / 青年中心 / 教育 / 青年 / 餘暇時間;空閒時間 / 職責 / 人員編制 / 局長;司長;主任;董事;校長;院長;總監;館長 / 教育暨青年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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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設立駿菁活動中心,該中心以青年活動中心的形式作為教育暨青年局的從屬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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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67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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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行政法規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在一九九二年十二月二十一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五十一期第81/92/M號法令第二十八條所指附表I第II項中增設一個青年活動中心主任職位。
本行政法規被二零二三年八月十四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三期第一組第31/2023號行政法規所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