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行政法規 (REGA) 7/2002
-
公佈日期2002-04-15
-
《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15 I
-
生效狀況部份生效
-
敘述詞行政法規 / 電訊 / 勞務提供;服務的提供 / 發出執照;發出牌照 / 許可;准許;准照;牌照;假期;執照 / 國際電訊聯盟 / 處分;制裁;處罰 / 按金;保證金;擔保 / 費用;稅率;收費 / 維護消費者權益 / 不正當競爭 / 罰款;罰金 /
-
摘要訂立從事經營地面流動公共電信網絡及提供公用地面流動電信服務的業務的制度。
-
頁數第573-586頁
-
註記本行政法規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二零零四年九月十三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七期第一組第29/2004號行政命令核准供競投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經營一個碼分多址(CDMA)公共地面流動電信網絡及提供跨域流動電信服務牌照而進行的公開招標的特定規章。
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二十二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十一期第一組第41/2004號行政法規廢止本行政法規第二十一條。
二零零六年四月二十四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七期第一組第15/2006號行政命令核准供競投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經營第三代公共地面流動電信網絡及提供相關的公用地面流動電信服務牌照而進行的公開招標的特定規章。
二零零九年三月二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九期第一組第10/2009號行政命令核准為競投在澳門特別行政區經營第三代公共地面流動電信網絡及提供相關的公用地面流動電信服務之牌照而進行的公開招標的特定規章。
二零二二年十一月七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五期第一組第196/2022號行政長官批示,澳門電訊有限公司獲准建立及營運一個公共地面流動電信網絡及提供公用地面流動電信服務。
二零二二年十一月七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五期第一組第197/2022號行政長官批示,中國電信(澳門)有限公司獲准建立及營運一個公共地面流動電信網絡及提供公用地面流動電信服務。
-
相關法規
- 第32/2000號行政法規,規範發出公共地面流動電信服務臨時牌照的程序。
- 第7/2002號行政法規,訂立從事經營地面流動公共電信網絡及提供公用地面流動電信服務的業務的制度。
- 第41/2004號行政法規,訂定公共電信網絡互連制度
- 第29/2004號行政命令,核准供競投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經營一個碼分多址(CDMA)公共地面流動電信網絡及提供跨域流動電信服務牌照而進行的公開招標的特定規章
- 第15/2006號行政命令,核准供競投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經營第三代公共地面流動電信網絡及提供相關的公用地面流動電信服務牌照而進行的公開招標的特定規章。
- 第10/2009號行政命令,核准為競投在澳門特別行政區經營第三代公共地面流動電信網絡及提供相關的公用地面流動電信服務之牌照而進行的公開招標的特定規章。
- 第196/2022號行政長官批示,澳門電訊有限公司獲准建立及營運一個公共地面流動電信網絡及提供公用地面流動電信服務。
- 第197/2022號行政長官批示,中國電信(澳門)有限公司獲准建立及營運一個公共地面流動電信網絡及提供公用地面流動電信服務。
-
已更改-
-
廢止-
-
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