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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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法規 (REGA) 7/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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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08-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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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17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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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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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法規 / 修改 / 法律及司法培訓中心 / 培訓中心 / 職業培訓 / 法官;法院司法官 / 檢察官;檢察院司法官 / 課程 / 實習 / 分類;評核;評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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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修改《進入法院及檢察院司法官團的培訓課程及實習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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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48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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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行政法規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修改二零零一年八月二十七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五期第一組第17/2001號行政法規第三條及第四條。
二零二零年七月二十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九期第一組第23/2020號行政法規修改本行政法規第三條和第四條。
根據二零二零年七月二十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九期第一組第23/2020號行政法規,重新刊登本行政法規的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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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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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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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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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