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
    行政法規 (REGA) 7/2021
  • 公佈日期
    2021-03-15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11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生效
  • 敘述詞
    行政法規 / 獨立行政法規 / 規劃;計劃 / 補貼 / 利息 / 不動產租金;收益 / 貸款;信用;債權;學分 / 融資租賃 / 企業 / 經濟發展 / 投資鼓勵 ; 投資激勵 / 投資 / 期限;期間 / 要件 / 企業家 / 商業企業 / 銀行 / 營業稅規章 / 規章;條例 / 營業稅 / 資料的保護 / 個人資料 / 稽查;監督;監察 / 負擔 / 最高限額度 / 費用;稅率;收費 / 權限;管轄權 / 行政長官 / 經濟及科技發展局 / 澳門金融管理局;澳門貨幣暨匯兌監理署 / 工商業發展基金 /
  • 摘要
    鼓勵企業升級發展補貼計劃。
  • 頁數
    第175-184頁
  • 註記
    本行政法規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廢止二零零九年六月八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三期第一組第16/2009號行政法規和二零一一年五月三十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二期第一組第10/2011號行政法規《修改企業融資貸款利息補貼的制度》。
    二零二一年三月十五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一期第一組第39/2021號行政長官批示訂定鼓勵企業升級發展補貼計劃的年補貼率上限及每年可獲許可給予補貼的金額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