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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行政法規 (REGA) 8/2003
  • 公佈日期
    2003-05-12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19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廢止
  • 敘述詞
    行政法規 / 工商業發展基金 / 權限;管轄權;職權 / 職責 / 經濟發展 / 行政委員會;行政管理委員會 / 經濟局 / 行政長官 / 財政資助;財政支援 / 捕漁;釣魚;漁業 / 商業;貿易 / 工業;產業 / 經濟發展 / 法人 / 自然人 / 財政局 / 運作 / 報酬 / 財政管理 / 組成 /
  • 摘要
    訂定工商業發展基金的規章--廢止一月二十二日第5/83/M號令。
  • 頁數
    第478-483頁
  • 註記
    本行政法規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廢止一九八三年一月二十二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四期副刊第5/83/M號法令。
    一九九三年九月二十七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三十九期第一組第53/93/M號法令適用於規範工商基金預算及會計帳目的編制。
    第124/2003號行政長官批示(委任工商業發展基金管理委員會成員)刊登於二零零三年五月十四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期第二組第二副刊內。
    本行政法規被二零二二年十月二十四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三期第一組第46/2022號行政法規所規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