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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行政法規 (REGA) 8/2006
  • 公佈日期
    2006-06-12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24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廢止
  • 敘述詞
    行政法規 / 修改 / 費用及罰款總表 / 費用;稅率;收費 / 罰款;罰金 / 無線電網絡 / 電訊 /
  • 摘要
    更改《無線電服務牌照費及罰款總表》。
  • 頁數
    第712-713頁
  • 註記
    本行政法規自公佈翌日起生效,其效力追溯至二零零六年一月一日。
    修改經二零零五年七月四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七期第一組第9/2005號行政法規核准的《無線電服務牌照費及罰款總表》中第II點B.2項關於公共無線電通訊服務經營性質的收費。
    本行政法規被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十二期第一組第22/2007號行政法規所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