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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行政法規 (REGA) 8/2012
  • 公佈日期
    2012-03-05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10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廢止
  • 敘述詞
    行政法規 / 修改 / 婦女事務諮詢委員會 / 諮詢機關 / 婦女 / 組成 / 總統;主席;局長;司長;院長 / 代表 / 委任 / 委員;理事 / 委員會;佣金 / 總秘書;秘書長 / 出席費 / 婦女事務委員會 /
  • 摘要
    修改設立婦女事務諮詢委員會的第6/2005號行政法規。(婦女事務委員會)
  • 頁數
    第189-191頁
  • 註記
    本行政法規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修改經二零一零年二月一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期第一組第1/2010號行政法規修訂的二零零五年五月二十三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一期第一組第6/2005號行政法規《婦女事務諮詢委員會》第四條、第五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及第十四條。
    經二零零五年五月二十三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一期第一組第6/2005號行政法規設立的“婦女事務諮詢委員會”的名稱改為“婦女事務委員會”。
    在法律及規章的條文中對“婦女事務諮詢委員會”的提述,經作出必要配合後,均視為對“婦女事務委員會”的提述。
    本行政法規被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十八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八期第一組第27/2016號行政法規所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