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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決議 (RES) 1/2004
  • 公佈日期
    2004-07-26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30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部份生效
  • 敘述詞
    決議(澳門特區) / 修改 / 立法會決議 / 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事規則 / 規程;規則 / 立法會 /
  • 摘要
    關於修改第1/1999號決議(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事規則)--並重新公佈。
  • 頁數
    第1256-1305頁
  • 註記
    本決議之《議事規則》的修改於其公佈翌日起開始生效。
    修改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期第一組第1/1999號決議所核准的《立法會議事規則》第六條、第十六條、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五條、第二十六條、第二十八條、第三十條、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七條、第八十三條至八十六條、第八十九條、第九十條、第九十八條、第一百零二條、第一百零七條、第一百一十三條、第一百一十四條、第一百一十九條、第一百二十條、第一百三十七至一百三十九條、第一百五十三條、第一百五十七條、第一百六十條、第一百六十一條。
    刊登於二零零四年九月六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六期第一組第1690頁的更正書(第25/2004號),更正中文文本不正確之處 。
    經加入本決議及刊登於二零零九年六月二十二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五期第一組第2/2009號決議引入的修改並重訂條文編號後,重新公佈第1/1999號決議通過的《立法會議事規則》。
    二零一七年八月七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二期第一組第2/2017號決議修改《立法會議事規則》第十一條、第十七條、第三十一條、第三十四條、第四十二條、第四十九條、五十二條、第五十八條、第五十九條、第八十一條、第九十八條、第一百一十條、第一百一十一條、第一百一十二條、第一百三十五條、第一百三十六條、第一百三十九條、第一百四十一條、第一百四十六條、第一百四十九條、第一百五十四條及第一百六十一條。
    二零一七年八月七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二期第一組第2/2017號決議修改《立法會議事規則》第十七條d)項的中文文本。
    二零一七年八月七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二期第一組第2/2017號決議廢止《立法會議事規則》第十一條d)項及第一百一十條第二款。
    二零一七年八月七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二期第一組第2/2017號決議重新公佈《立法會議事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