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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決議 (RES) 50/99/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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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1999-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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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政府公報 (BO) 33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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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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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決議 / 協約 ;公約 / 測量制度 / 商品;貨物 / 測量工具;度量衡器具 / 立法會 / 1983 / 布魯塞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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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關於一九八三年六月十四日於布魯塞爾訂立的「商品名稱及編碼協調制度的國際公約」適用於澳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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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3109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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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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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規
- 第50/99/M號決議,關於一九八三年六月十四日於布魯塞爾訂立的「商品名稱及編碼協調制度的國際公約」適用於澳門。
- 第235-C/99號共和國總統令,將《關於商品名稱及編碼協調制度國際公約》延伸至澳門地區,按照葡萄牙政府受該公約約束之相同規定適用。
- 第24/87號政府命令,通過一九八三年六月十四日於布魯塞爾締結之《關於商品名稱及編碼協調制度國際公約》,以待批准。
- 第36/2006號行政長官公告,命令公佈中華人民共和國就一九八三年六月十四日訂於布魯塞爾、經一九八六年六月二十四日在該市訂定的修訂《商品名稱及編碼協調制度的國際公約》的議定書(以下簡稱“議定書”)所修訂的《商品名稱及編碼協調制度的國際公約》(以下簡稱“公約”)適用於澳門特別行政區的通知書、一九八三年六月十四日訂於布魯塞爾的公約、一九八六年六月二十四日訂於布魯塞爾的議定書,以及《協調制度貨物分類表》第四修訂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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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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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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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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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