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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

第88/84/M號法令

公報編號:

33/1984

刊登日期:

1984.8.11

版數:

1809

  • 訂定本地區行政當局政府機關督導及領導人員制度--撤銷七月七日第七/八一/M號法律第六九條條文。
被廢止 :
  • 第85/89/M號法令 - 訂定澳門公共行政機關領導及指導人員章程事宜--若干撤銷。
  •  
    已更改 :
  • 第42/86/M號法令 - 修正八月十一日第88/84/M號法令第六條條文(領導人員之聘任)。
  • 第3/87/M號法令 - 修正八月十一日第88/84/M號法令第十六條條文(領導及督導職位之制度)--撤銷八月十七日及十一月十六日第一八八/八五號及二三六/八五號批示。
  • 第8/87/M號法律 - 修正第85/84/M號法令第五條及第88/84/M號法令第三、六、八條以及將指導及領導階層的索引表替換--撤消九月十三日第42/86/M號法令。
  • 第15/88/M號法令 - 修訂關于公職法律制度各條例--撤消。
  •  
    相關法規 :
  • 第7/81/M號法律 - 有關薪俸及退休金的調整,其他給付之劃一及不正常情況的糾正。
  • 第1/86/M號法令 - 規定有關曾任或將來擔任督導職務人員情況。
  • 第92/88/M號法令 - 訂定二級司副署長及副司長之相應職務。
  •  
    相關類別 :
  • 澳門公職法律制度 - 澳門公職法律制度 -(一)領導和主管官職 - 公共行政及公務人員事務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本法規已被 第85/89/M號法令 廢止

    第88/84/M號法令

    八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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