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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

第20/87/M號法令

公報編號:

15/1987

刊登日期:

1987.4.13

版數:

874

  • 關於將座落快艇頭里兩幅面積分別為20及19平方米之空地脫離本地區公權併入私權事宜。
相關法規 :
  • 第6/80/M號法律 - 核准土地法--與本法律之規定有抵觸之一般性及特定法律概予撤銷。
  •  
    相關類別 :
  • 土地委員會 - 土地工務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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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20/87/M號法令

    四月十三日

    【本文為非正式公佈文本,在此僅供參考。】(法務局提供)

    獨一條——根據七月五日第6/80/M號法律第四條的規定,解除兩幅面積分別為20平方米及19平方米的土地的公產性質,並將之視作無主土地撥歸為本地區的私產。該兩幅土地分別在地圖繪製暨地籍署所發出的第DTC/01/485/85號及第DTC/01/484/85號地籍圖內標明,有關地籍圖附於本法規並作為其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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