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

第34/89/M號法令

公報編號:

20/1989

刊登日期:

1989.5.15

版數:

2661

  • 在一九八九年地區總預算冊支出表內增加一款項及特開一百萬元作為消費者委員會之用。
不生效 :
  • 第20/2019號法律 - 確定一九八八年至一九九九年公佈的若干法律及法令不生效。
  •  
    相關法規 :
  • 第41/83/M號法令 - 訂定有關本地區總預算及公共會計之編製及執行,管理及業務帳目之編製以及公共行政方面財政業務之稽查規則。
  • 第12/88/M號法律 - 設立消費者委員會。
  • 第34/89/M號法令 - 在一九八九年地區總預算冊支出表內增加一款項及特開一百萬元作為消費者委員會之用。
  •  
    相關類別 :
  • 消費者委員會 - 財政局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本法規已被 第20/2019號法律 確認為不生效

    第34/89/M號法令

    五月十五日

    鑑於六月十三日第12/88/M號法律所設立之消費者委員會;

    又鑑於有需要撥款予該委員會,以便維持其一般運作;

    基此;

    經聽取諮詢會意見;

    澳門總督根據澳門組織章程第十三條一款之規定,制訂在澳門具有法律效力之如下條文:

    第一條——在一九八九年地區總預算冊支出表內增設一項目如下:

    第○一章 一般開支

    第○二節 總督辦公室

    04——00——00——00 經常撥支
    04——01——00——00 公共部門
    04——01——01——00 自主機構
    04——01——01——00——01 消費者委員會

    第二條——根據四月二十三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內文所指之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之規定,特開款項壹百萬元($ 1 000 000,00)作為上條所設之撥款。

    第三條——在本經濟年度收入預算冊編碼13——01——00——00「其他資金收入——歷年帳目結餘」收入預算內增加壹百萬元($ 1 000 000,00)。

    一九八九年五月十一日通過

    着頒佈

    總督 文禮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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