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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

第154/89/M號訓令

公報編號:

35/1989

刊登日期:

1989.8.28

版數:

4761

  • 核准`National Mutual Insurance Company (Bermuda) Limited`在澳門經營保險業務。
已更改 :
  • 第42/2011號行政命令 - 許可“AXA China Region Insurance Company (Bermuda)Limited”分行將其中文名稱“國衛保險(百慕達)有限公司”更改為“安盛保險(百慕達)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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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關法規 :
  • 第6/89/M號法令 - 訂立保險業務新法例--撤消十二月廿八日第50/81/M號法令。
  • 第154/89/M號訓令 - 核准`National Mutual Insurance Company (Bermuda) Limited`在澳門經營保險業務。
  • 第325/99/M號訓令 - 維持八月二十日第154/89/M號訓令對國衛保險(百慕達)有限公司在澳門地區從事保險業務所作之許可。
  • 第293/GM/99號批示 - 命令公布數份訓令之中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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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關類別 :
  • 保險業 - 澳門金融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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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第154/89/M號訓令

    八月二十八日

    鑑於總部設在百慕達之“國衛保險有限公司”請求給予在澳門從事保險業務之許可;

    鑑於在澳門開設上述保險公司將可能對本地區有利,尤其使公眾所獲提供之服務得以多元化及改善質素,以及促進人壽保險市場之良性競爭;

    澳門貨幣暨匯兌監理署審核二月二十日第6/89/M號法令第十九條及第十一條第一款a項及h項所指之法定前提後;

    經濟事務政務司行使八月十四日第135/89/M號訓令第一條所授予之權限,並根據經二月十七日第1/76號憲法性法律頒布之《澳門組織章程》第十五條第一款及第二款之規定,命令:

    獨一條

    一、根據二月二十日第6/89/M號法令第三條之規定,許可“National Mutual Insurance Company (Bermuda) Limited”(中文名稱為“國衛保險有限公司”)在澳門從事保險業務,並按照保單上之一般條件經營人壽保險,該等保單將由澳門貨幣暨匯兌監理署根據第6/89/M號法令第四十四條之規定核准。

    二、根據上述法令第九十一條之規定,尚許可上述保險公司為澳門地區任何公共實體提供保險服務。

    一九八九年八月十八日於澳門政府

    命令公布。

    經濟事務政務司 薛民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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