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一頁 ][ 葡文版本 ]

法規:

第17/GM/99號批示

公報編號:

5/1999

刊登日期:

1999.2.1

版數:

112

  • 命令公布四月二十七日第23/87/M號法令最初文本之中譯本,並公布修改該法令之三月二十八日第24/88/M號法令最初文本之中譯文,以及公布四月二十七日第23/87/M號法令現行文本之中譯本。
相關法規 :
  • 第23/87/M號法令 - 核准在公眾道路上停車場之經營章程。
  • 第24/88/M號法令 - 修正在公共道路泊車規則第三條一款A項條文(泊車許可)。
  • 第17/GM/99號批示 - 命令公布四月二十七日第23/87/M號法令最初文本之中譯本,並公布修改該法令之三月二十八日第24/88/M號法令最初文本之中譯文,以及公布四月二十七日第23/87/M號法令現行文本之中譯本。
  •  
    相關類別 :
  • 停泊 - 交通事務局 - 治安警察局 -
  •  
    私營機構 :
  • 澳門泊車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17/GM/99號批示

    本人根據六月十二日第35/GM/97號批示第一款、第二款及第三款之規定,命令公布四月二十七日第23/87/M號法令最初文本之中譯本,並公布修改該法令之三月二十八日第24/88/M號法令最初文本之中譯本,以及公布經三月二十八日第24/88/M號法令修改後之四月二十七日第23/87/M號法令現行文本之中譯本。

    一九九九年一月二十五日於澳門總督辦公室

    總督 韋奇立


    第23/87/M號法令

    第24/88/M號法令


    [ 上一頁 ][ 葡文版本 ]

       

      

        

    請使用Adobe Reader 7.0或以上閱讀PDF版本檔案。
    Get Adobe Read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