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行政長官辦公室

法規:

第137/2000號行政長官批示

公報編號:

31/2000

刊登日期:

2000.8.2

版數:

4494

  • 將給予移交大典統籌辦公室的款項作出分配。
相關法規 :
  • 第7/2000號法律 - 通過及執行二零零零財政年度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OR/2000),並由二零零零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  
    相關類別 :
  • 旅遊局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137/2000號行政長官批示

    基於有需要對本年度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第一章第九組經常開支中職能分類1-01-1經濟分類04-01-05-00-01,項目為“經常轉移——公營部門——其他——移交大典統籌辦公室”的款項作出分配;

    在旅遊局的建議下,經聽取財政局的意見;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四月二十七日公佈之澳門特別行政區第7/2000號法律第十二條第一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將本年度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第一章第九組經常開支中職能分類1-01-1經濟分類04-01-05-00-01,項目為“經常轉移——公營部門——其他——移交大典統籌辦公室”,金額為澳門幣$23,640,000.00 (貳仟叁佰陸拾肆萬元整)的款項,分配如下:

    經常開支

    01-00-00-00 人員 $ 2,588,000.00
    01-01-00-00 固定及長期報酬
    01-01-01-00 法律通過之編制人員
    01-01-01-01 薪俸或服務費 $ 270,000.00
    01-01-01-02 年資獎金 $ 4,000.00
    01-01-02-00 編制以外人員
    01-01-02-01 報酬 $ 540,000.00
    01-01-05-00 臨時人員工資
    01-01-05-01 工資 $ 250,000.00
    01-01-07-00 固定及長期酬勞 $ 15,000.00
    01-01-09-00 聖誕津貼 $ 100,000.00
    01-01-10-00 假期津貼 $ 580,000.00
    01-02-00-00 附帶報酬
    01-02-03-00 超時工作
    01-02-03-00-01 額外工作 $ 500,000.00
    01-02-06-00 房屋津貼 $ 30,000.00
    01-03-00-00 實物補助
    01-03-01-00 私人電話 $ 4,000.00
    01-03-03-00 服裝及個人用品——實物 $ 10,000.00
    01-05-00-00 社會福利金
    01-05-01-00 家庭津貼 $ 20,000.00
    01-05-02-00 各項補助——社會福利金 $ 5,000.00
    01-06-00-00 負擔補償
    01-06-01-00 膳食及住宿——負擔補償 $ 5,000.00
    01-06-02-00 服裝及個人用品——負擔補償 $ 5,000.00
    01-06-03-00 交通費——負擔補償
    01-06-03-01 啟程津貼 $ 15,000.00
    01-06-03-02 日津貼 $ 200,000.00
    01-06-03-03 其他補助——負擔補償 $ 30,000.00
    01-06-04-00 各項補助——負擔補償 $ 5,000.00
    02-00-00-00 資產及勞務 $ 11,035,000.00 02-01-00-00 耐用品
    02-01-04-00 教育、文化及康樂用品 $ 40,000.00
    02-01-06-00 榮譽及招待物品 $ 10,000.00
    02-01-07-00 辦事處設備 $ 90,000.00
    02-01-08-00 其他耐用品 $ 50,000.00
    02-02-00-00 非耐用品
    02-02-02-00 燃油及潤滑劑 $ 25,000.00
    02-02-04-00 辦事處消耗 $ 80,000.00
    02-02-07-00 其他非耐用品 $ 45,000.00
    02-03-00-00 勞務之取得
    02-03-01-00 資產之保養及利用 $ 75,000.00
    02-03-02-00 設施之負擔
    02-03-02-01 電費 $ 200,000.00
    02-03-02-02 設施之其他負擔 $ 200,000.00
    02-03-04-00 資產租賃 $ 2,000,000.00 02-03-05-00 交通及通訊
    02-03-05-03 交通及通訊之其他負擔 $ 500,000.00 02-03-06-00 招待費 $ 70,000.00
    02-03-07-00 廣告及宣傳 $ 150,000.00
    02-03-08-00 各項特別工作 $ 6,500,000.00
    02-03-09-00 未列明之負擔 $ 1,000,000.00
    05-00-00-00 其他經常開支 $ 17,000.00
    05-02-00-00 保險
    05-02-01-00 人員 $ 3,500.00
    05-02-02-00 物料 $ 3,500.00
    05-02-03-00 不動產 $ 3,500.00
    05-02-04-00 車輛 $ 3,500.00
    05-04-00-00 雜項
    05-04-00-00-19 社會保障基金供款之支付 $ 3,000.00

    資本開支

    07-00-00-00 投資 $ 10,000,000.00
    07-06-00-00 各項建設 $ 10,000,000.00

    總開支 $ 23,640,000.00

    二零零零年七月二十四日

    行政長官 何厚鏵

    法規:

    第138/2000號行政長官批示

    公報編號:

    31/2000

    刊登日期:

    2000.8.2

    版數:

    4496

    • 將給予移交大典統籌辦公室的款項作出再分配。
    相關法規 :
  • 第7/2000號法律 - 通過及執行二零零零財政年度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OR/2000),並由二零零零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  
    相關類別 :
  • 旅遊局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138/2000號行政長官批示

    基於有需要對本年度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第一章第九組經常開支中職能分類1-01-1經濟分類04-01-05-00-01,項目為“經常轉移——公營部門——其他——移交大典統籌辦公室”的款項作出再分配;

    在旅遊局的建議下,經聽取財政局的意見;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四月二十七日公佈之澳門特別行政區第7/2000號法律第十二條第一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將補充於本年度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第一章第九組經常開支中職能分類1-01-1經濟分類04-01-05-00-01,項目為“經常轉移——公營部門——其他——移交大典統籌辦公室”,金額為 澳門幣$18,053,035.60 (壹仟捌佰零伍萬叁仟零叁拾伍元陸角整) 的款項,分配如下:

    經常開支

    01-00-00-00 人員 $ 490,770.00
    01-03-00-00 實物補助
    01-03-03-00 服裝及個人用品——實物 $ 490,470.00
    01-06-00-00 負擔補償
    01-06-02-00 服裝及個人用品——負擔補償 $ 300.00
    02-00-00-00 資產及勞務 $ 10,462,242.90
    02-01-00-00 耐用品
    02-01-02-00 保衛及保安用品 $ 204,890.40
    02-01-06-00 榮譽及招待物品 $ 56,500.00
    02-01-08-00 其他耐用品 $ 163,625.60
    02-02-00-00 非耐用品
    02-02-04-00 辦事處消耗 $ 95,709.00
    02-02-07-00 其他非耐用品 $ 620,720.10
    02-03-00-00 勞務之取得
    02-03-02-00 設施之負擔
    02-03-02-01 電費 $ 847,541.60
    02-03-02-02 設施之其他負擔 $ 390,028.60
    02-03-04-00 資產租賃 $ 282,129.80
    02-03-05-00 交通及通訊
    02-03-05-03 交通及通訊之其他負擔 $ 658,258.20
    02-03-06-00 招待費 $ 12,212.80
    02-03-07-00 廣告及宣傳 $ 766,393.60
    02-03-08-00 各項特別工作 $ 4,741,819.40
    02-03-09-00 未列明之負擔 $ 1,622,413.80
    05-00-00-00 其他經常開支 $ 36,389.00
    05-02-00-00 保險
    05-02-01-00 人員 $ 18,298.00
    05-02-02-00 物料 $ 7,791.00
    05-02-03-00 不動產 $ 10,300.00

    資本開支

    07-00-00-00 投資 $ 7,063,633.70
    07-06-00-00 各項建設 $ 5,579,305.70
    07-10-00-00 機械及設備 $ 1,484,328.00

    總開支...........$ 18,053,035.60

    二零零零年七月二十四日

    行政長官 何厚鏵

    法規:

    第142/2000號行政長官批示

    公報編號:

    31/2000

    刊登日期:

    2000.8.2

    版數:

    4497

    • 將澳門基金會管理委員會主席的任期續期。
    相關法規 :
  • 第12/92/M號法令 - 核准澳門基金會新章程--撤銷二月一日第9/88/M號法令。
  •  
    相關類別 :
  • 澳門基金會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142/2000號行政長官批示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之職權,並根據作為二月二十四日第12/92/M號法令附件之澳門基金會章程第八條第二款、第九條第一款g項,以及第十條第一、第三款之規定,作出本批示。

    獨一條——盧德奇學士澳門基金會管理委員會主席之任期,由二零零零年八月一日起續期三個月。

    二零零零年七月二十五日

    行政長官 何厚鏵

    法規:

    第143/2000號行政長官批示

    公報編號:

    31/2000

    刊登日期:

    2000.8.2

    版數:

    4497

    • 將澳門基金會管理委員會一名委員的任期續期。
    相關法規 :
  • 第12/92/M號法令 - 核准澳門基金會新章程--撤銷二月一日第9/88/M號法令。
  •  
    相關類別 :
  • 澳門基金會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143/2000號行政長官批示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之職權,並根據作為二月二十四日第12/92/M號法令附件之澳門基金會章程第八條第二款、第九條第一款g項,以及第十條第一、第三款之規定,作出本批示。

    獨一條——吳志良學士澳門基金會管理委員會委員之任期,由二零零零年八月一日起續期三個月。

    二零零零年七月二十五日

    行政長官 何厚鏵

    法規:

    第145/2000號行政長官批示

    公報編號:

    31/2000

    刊登日期:

    2000.8.2

    版數:

    4497

    • 將兩名稅務執行處助理處長的委任續期。
    相關法規 :
  • 第36/99/M號法令 - 確定稅務執行處處長職位之據位資格及助理處長之聘任與甄選制度——廢止七月六日第46/87/M號法令。
  • 第116/GM/99號批示 - 委仕數名學士擔任稅務執行處助理處長之職務。
  • 第166/2001號行政長官批示 - 將稅務執行處助理處長的委任續期。
  •  
    相關類別 :
  • 財政局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145/2000號行政長官批示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及根據七月二十六日第36/99/M號法令第二條第一款及第四款,作出本批示。

    一、João Júlio Janela Baptista da Silva法學士及Amélia Maria Minhava Afonso 法學士為稅務執行處助理處長的委任予以續期。

    二、本批示自二零零零年八月一日起生效。

    二零零零年七月二十七日

    行政長官 何厚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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