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行政長官辦公室

法規:

第15/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

公報編號:

7/2006

刊登日期:

2006.2.13

版數:

103-106

  • 核准及執行海關福利會二零零六年財政年度的本身預算。
相關法規 :
  • 第53/93/M號法令 - 修改自治機關及基金會之財政制度──若干廢止。
  •  
    相關類別 :
  • 海關福利會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15/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9/2005號法律第四條第一款及九月二十七日第53/93/M號法令第四條第二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核准海關福利會二零零六年財政年度之本身預算,並於二零零六年一月一日起開始執行,預計收入及開支之金額均為$2,025,500.00(澳門幣貳佰零貳萬伍仟伍佰元整),該預算為本批示之組成部分。

    二零零六年二月二日

    行政長官 何厚鏵

    ———

    海關福利會二零零六年財政年度本身預算

    收入預算

    經濟分類 收入名稱

    金額

     

    經常收入

     
    04-00-00 財產之收益  
    04-03-00 利息——其他部門  
    04-03-01 資本利息 $ 1,000.00
    04-03-02 借款給會員之利息 $ 20,000.00
    05-00-00 轉移  
    05-01-00 公營部門  
    05-01-01 政府津貼 $ 203,100.00
    05-01-03 其他津貼 $ 1,400.00
    05-07-00 其他部門  
    05-07-01 私人實體的津貼或捐贈 $ 20,000.00
    07-00-00 勞務及非耐用品之出售  
    07-10-00 雜項——其他部門  
    07-10-04 飯堂營運收益 $ 140,000.00
    07-10-06 康樂、體育及文化活動之收入 $ 220,000.00
    08-00-00 其他經常收入  
    08-01-00 會員費 $ 920,000.00
     

    資本收入

     
    11-00-00 財務資產  
    11-11-00 短期借款——其他部門  
    11-11-01 會員短期借款 $ 250,000.00
    13-00-00 其他資本收入  
    13-01-00 歷年結存 $ 250,000.00
     

    預算總計

    $ 2,025,500.00

    支出預算

    經濟分類 收入名稱

    金額

     

    經常開支

     
    01-00-00-00 人員  
    01-02-00-00 附帶報酬  
    01-02-10-00 各項補助——現金 $ 31,500.00
    01-03-00-00 實物補助  
    01-03-03-00 服裝及個人用品——實物 $ 20,000.00
    01-05-00-00 社會福利金  
    01-05-02-00 各項補助——社會福利金 $ 850,000.00
    02-00-00-00 資產及勞務  
    02-01-00-00 耐用品  
    02-01-07-00 辦事處設備 $ 20,000.00
    02-01-08-00 其他耐用品 $ 10,000.00
    02-02-00-00 非耐用品  
    02-02-02-00 燃油及潤滑劑 $ 10,000.00
    02-02-04-00 辦事處消耗 $ 10,000.00
    02-02-07-00 其他非耐用品  
    02-02-07-00-01 飯堂購貨 $ 100,000.00
    02-02-07-00-02 其他 $ 20,000.00
    02-03-00-00 勞務之取得  
    02-03-01-00 資產之保養及利用 $ 10,000.00
    02-03-02-00 設施之負擔  
    02-03-02-02 設施之其他負擔 $ 10,000.00
    02-03-03-00 衛生負擔 $ 10,000.00
    02-03-05-00 交通及通訊  
    02-03-05-03 交通及通訊之其他負擔 $ 10,000.00
    02-03-07-00 廣告及宣傳 $ 10,000.00
    02-03-09-00 未列明之負擔  
    02-03-09-00-01 會議、宴會、 康樂及文化表演、遊覽及體育  $ 450,000.00
    02-03-09-00-02 其他未列明之負擔 $ 100,000.00
    05-00-00-00 其他經常開支  
    05-02-00-00 保險  
    05-02-04-00 車輛 $ 2,000.00
    05-03-00-00 返還 $ 2,000.00
     

    資本開支

     
    09-00-00-00 財務活動  
    09-01-00-00 財務資產  
    09-01-04-00 短期借款 $ 350,000.00
     

    預算總計

    $ 2,025,500.00

    二零零六年一月十九日於海關福利會——主席:徐禮恒——副主席:海關副關長 賴敏華——秘書:海關行政財政廳廳長 周見靄——委員:財政局公共開支處二等高級技術員 雲大衛

    法規:

    第16/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

    公報編號:

    7/2006

    刊登日期:

    2006.2.13

    版數:

    106-113

    • 核准及執行社會保障基金二零零六年財政年度的本身預算。
    相關法規 :
  • 第53/93/M號法令 - 修改自治機關及基金會之財政制度──若干廢止。
  •  
    相關類別 :
  • 社會保障基金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16/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9/2005號法律第四條第一款及九月二十七日第53/93/M號法令第四條第二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核准社會保障基金二零零六年財政年度之本身預算,並於二零零六年一月一日起開始執行,預計收入及開支之金額均為$916,162,300.00(澳門幣玖億壹仟陸佰壹拾陸萬貳仟叁佰元整),該預算為本批示之組成部分。

    二零零六年二月七日

    行政長官 何厚鏵

    ———

    社會保障基金二零零六財政年度之本身預算

    經濟分類 收入名稱

    金額

           

    經常收入

     
    03 00 00 00 費用、罰款及其他金錢上之制裁  
    03 02 00 00 罰款及其他金錢上之制裁  
    03 02 01 00 違反工作意外及職業病法律之罰款 $ 70,000.00
    03 02 02 00 違反社會保障基金法律之罰款 $ 250,000.00
    03 02 03 00 其他罰款 $ 100,000.00
    03 02 04 00 遲延利息 $ 200,000.00
    04 00 00 00 財產之收益  
    04 03 00 00 利息——其他部門  
    04 03 01 00 財務投資收益 $ 2,800,000.00
    04 03 04 00 援助建造業失業工人撥款之收益 $ 200.00
    04 03 07 00 開辦職業技能培訓班和專業知識進修班計劃之撥款收益 $ 50,000.00
    04 03 08 00 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撥款之收益(援助有特別困難失業人士之撥款) $ 50,000.00
    04 03 09 00 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撥款之收益(援助特困行業從業員之撥款) $ 1,200.00
    04 03 10 00 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撥款之收益(博彩經營收入之撥款) $ 4,000,000.00
    05 00 00 00 轉移  
    05 01 00 00 公營部門  
    05 01 01 00 共同參與 $ 208,074,300.00
    05 01 02 00 援助失業人士 $ 0.00
    05 01 04 00 博彩經營收入之撥款 $ 306,000,000.00
    08 00 00 00 其他經常收入  
    08 01 00 00 供款  
    08 01 01 00 僱主供款  
    08 01 01 01 為長期工作合同之本地工人繳付之供款 $ 42,000,000.00
    08 01 01 02 為非長期工作合同之本地工人繳付之供款 $ 800,000.00
    08 01 01 03 為非本地工人繳付之供款 $ 12,500,000.00
    08 01 01 00 工人之供款  
    08 01 02 01 長期工作合同之本地工人繳付之供款 $ 20,000,000.00
    08 01 02 02 非長期工作合同之本地工人繳付之供款 $ 500,000.00
    08 01 03 00 自願供款 $ 4,500,000.00
    08 01 04 00 自僱勞工之供款 $ 4,000,000.00
    08 02 00 00 醫療費負擔之供款 $ 50,000.00
    08 03 00 00 臨時及未列明之收入 $ 1,000.00
           

    資本收入

     
    13 00 00 00 其他資本收入  
    13 01 00 00 上年度管理之結餘 $ 309,765,600.00
    14 00 00 00 非從支付中扣減之退回 $ 450,000.00
           

    總計

    $ 916,162,300.00

     

    經濟分類 開支名稱

    金額

             

    經常開支

     
    01 00 00 00   人員  
    01 01 00 00   固定及長期報酬  
    01 01 01 00   法律通過之編制人員  
    01 01 01 01   薪俸或服務費 $ 13,000,000.00
    01 01 01 02   年資獎金 $ 120,000.00
    01 01 02 00   編制以外人員  
    01 01 02 01   報酬 $ 5,120,000.00
    01 01 02 02   年資獎金 $ 10,000.00
    01 01 05 00   臨時人員工資  
    01 01 05 01   工資 $ 950,000.00
    01 01 06 00   重疊薪俸 $ 150,000.00
    01 01 07 00   固定及長期酬勞 $ 350,000.00
    01 01 09 00   聖誕津貼 $ 1,600,000.00
    01 01 10 00   假期津貼 $ 1,600,000.00
    01 02 00 00   附帶報酬  
    01 02 03 00   超時工作  
    01 02 03 00 01 額外工作 $ 70,000.00
    01 02 04 00   錯算補助 $ 30,000.00
    01 02 05 00   出席費 $ 3,000.00
    01 02 06 00   房屋津貼 $ 750,000.00
    01 02 10 00   各項補助——現金 $ 240,000.00
    01 03 00 00   實物補助  
    01 03 01 00   私人電話 $ 12,000.00
    01 03 03 00   服裝及個人用品——實物 $ 25,000.00
    01 05 00 00   社會福利金  
    01 05 01 00   家庭津貼 $ 250,000.00
    01 05 02 00   各項補助——社會福利金 $ 420,000.00
    01 06 00 00   負擔補償  
    01 06 03 00   交通費——負擔補償  
    01 06 03 01   啟程津貼 $ 20,000.00
    01 06 03 02   日津貼 $ 100,000.00
    01 06 03 03   其他補助——負擔補償 $ 3,000.00
    02 00 00 00   資產及勞務  
    02 01 00 00   耐用品  
    02 01 04 00   教育、文化及康樂用品 $ 10,000.00
    02 01 07 00   辦事處設備 $ 80,000.00
    02 01 08 00   其他耐用品 $ 100,000.00
    02 02 00 00   非耐用品  
    02 02 02 00   燃油及潤滑劑 $ 15,000.00
    02 02 04 00   辦事處消耗 $ 900,000.00
    02 02 07 00   其他非耐用品 $ 130,000.00
    02 03 00 00   勞務之取得  
    02 03 01 00   資產之保養及利用 $ 450,000.00
    02 03 02 00   設施之負擔  
    02 03 02 01   電費 $ 500,000.00
    02 03 02 02   設施之其他負擔 $ 450,000.00
    02 03 04 00   資產租賃 $ 50,000.00
    02 03 05 00   交通及通訊  
    02 03 05 01   特別假期之交通費 $ 510,000.00
    02 03 05 02   其他原因之交通費 $ 70,000.00
    02 03 05 03   交通及通訊之其他負擔 $ 600,000.00
    02 03 06 00   招待費 $ 70,000.00
    02 03 07 00   廣告及宣傳 $ 200,000.00
    02 03 08 00   各項特別工作 $ 3,300,000.00
    02 03 09 00   未列明之負擔 $ 1,700,000.00
    04 00 00 00   經常轉移  
    04 01 00 00   公營部門  
    04 01 02 00   自治基金組織  
    04 01 02 01   退休基金  
    04 01 02 01 01 按退休金制度所作之補償 $ 3,300,000.00
    04 01 02 01 02 按撫卹金制度所作之補償 $ 400,000.00
    04 03 00 00   私人  
    04 03 00 00 01 養老金 $ 186,000,000.00
    04 03 00 00 02 殘疾金 $ 13,500,000.00
    04 03 00 00 03 救濟金 $ 41,000,000.00
    04 03 00 00 04 特別給付 $ 18,000,000.00
    04 03 00 00 05 失業津貼 $ 29,500,000.00
    04 03 00 00 06 疾病津貼 $ 3,500,000.00
    04 03 00 00 07 結婚津貼 $ 2,100,000.00
    04 03 00 00 08 出生津貼 $ 3,000,000.00
    04 03 00 00 09 喪葬津貼 $ 1,100,000.00
    04 03 00 00 10 肺塵埃沉著病之給付 $ 2,000,000.00
    04 03 00 00 11 工作關係所引起之債權 $ 10,000,000.00
    04 03 00 00 14 援助建造業失業工人 $ 300,000.00
    04 03 00 00 17 援助失業人士(開辦職業技能培訓班和專業知識進修班之計劃) $ 30,000,000.00
    04 03 00 00 18 援助有特別困難失業人士之撥款 $ 20,000,000.00
    04 03 00 00 19 援助特困行業從業員之撥款 $ 800,000.00
    05 00 00 00   其他經常開支  
    05 02 00 00   保險  
    05 02 01 00   保險——人員 $ 10,000.00
    05 02 02 00   保險——物料 $ 10,000.00
    05 02 03 00   保險——不動產 $ 20,000.00
    05 02 04 00   保險——車輛 $ 5,000.00
    05 03 00 00   返還  
    05 03 01 00   不適當收入之返還 $ 110,000.00
    05 04 00 00   雜項  
    05 04 00 03   財政資源之管理 $ 420,000.00
    05 04 00 04   備用金撥款 $ 10,000.00
    05 04 00 00 12 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第二章第三條五款規定選擇之補償 $ 200,000.00
    05 04 00 00 19 社會保障基金供款之支付 $ 25,000.00
             

    資本開支

     
    07 00 00 00   投資  
    07 03 00 00   樓宇 $ 100,000.00
    07 09 00 00   運輸物料 $ 20,000.00
    07 10 00 00   機械及設備 $ 1,000,000.00
    09 00 00 00   財務活動  
    09 01 00 00   財務資產  
    09 01 01 00   短期證券  
    09 01 01 01   用作資本化之基金 $ 515,774,300.00
             

    總計

    $ 916,162,300.00

    二零零六年一月二十六日於社會保障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馮炳權、陳榮光、劉永誠、飛迪華 。

    法規:

    第17/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

    公報編號:

    7/2006

    刊登日期:

    2006.2.13

    版數:

    113

    • 發行並流通以「昔日生活風情三」為題,屬特別發行的郵票。
    相關法規 :
  • 第88/99/M號法令 - 訂定在提供郵政服務,設置及使用郵政基礎設施時須遵守之一般原則。
  •  
    相關類別 :
  • 集郵 - 郵電局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17/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十一月二十九日第88/99/M號法令第十九條第二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經考慮郵政局的建議,除現行郵票外,自二零零六年三月一日起,發行並流通以「昔日生活風情三」為題,屬特別發行之郵票,面額與數量如下:

    澳門幣一元五角 225,000枚
    澳門幣一元五角 225,000枚
    澳門幣一元五角 225,000枚
    澳門幣一元五角 225,000枚
    澳門幣一元五角 225,000枚
    澳門幣一元五角 225,000枚
    澳門幣一元五角 225,000枚
    澳門幣一元五角 225,000枚
    含面額澳門幣八元郵票之小型張 225,000枚

    二、該等郵票印刷成十一萬二千五百張小版張,其中二萬八千一百二十五張將保持完整,以作集郵用途。

    三、本批示自公佈之日起生效。

    二零零六年二月七日

    行政長官 何厚鏵

    法規:

    第18/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

    公報編號:

    7/2006

    刊登日期:

    2006.2.13

    版數:

    114-120

    • 核准及執行旅遊學院二零零六年財政年度的本身預算。
    相關法規 :
  • 第53/93/M號法令 - 修改自治機關及基金會之財政制度──若干廢止。
  •  
    相關類別 :
  • 澳門旅遊大學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18/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

    行政長官行使 《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9/2005號法律第四條第一款及九月二十七日第53/93/M號法令第四條第二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核准旅遊學院二零零六年財政年度之本身預算,並於二零 零六年一月一日起開始執行,預計收入及開支之金額均為$70,500,000.00(澳門幣柒仟零伍拾萬元整),該預算為本批示之組成部分。

    二零零六年二月八日

    行政長官 何厚鏵

    ———

    旅遊學院本身預算

    收入預算

    經濟年度:2006
    經濟分類 收入名稱

    金額(澳門幣)

      經常收入 64,490,000.00
      財產之收益  
      利息——其他部門  
    04.03.01.00 定期存款利息 10,000.00
    04.03.02.00 其他存款利息 10,000.00
      轉移  
      公營部門  
    05.01.01.00 旅遊基金 38,000,000.00
    05.01.02.00 其他 0.00
    05.01.03.00 特區總預算轉移 0.00
    05.03.00.00 私營企業 0.00
      其他部門  
    05.07.01.00 贈與、遺產及遺贈 0.00
      勞務及非耐用品之出售  
      雜項——其他部門  
    07.10.01.00 學費 16,800,000.00
    07.10.02.00 住宿 2,000,000.00
    07.10.03.00 餐廳 2,500,000.00
    07.10.04.00 其他 5,170,000.00
     

    資本收入

    6,010,000.00
      其他資本收入  
    13.01.00.00 以往各營業年度帳目之結餘 6,000,000.00
      非從支付中扣減之退回  
    14.00.00.00 非從支付中扣減之退回 10,000.00
     

    總計

    70,500,000.00

    開支預算

    經濟年度:2006
    經濟分類 收入名稱

    金額(澳門幣)

     

    經常開支

    70,100,000.00
      人員 48,384,000.00
      法律通過之編制人員  
    01.01.01.01 薪俸或服務費 7,300,000.00
    01.01.01.02 年資獎金 66,000.00
      編制以外人員  
    01.01.02.01 報酬 4,860,000.00
    01.01.02.02 年資獎金 4,000.00
      各類人員報酬  
    01.01.03.01 報酬 25,000,000.00
    01.01.03.02 年資獎金 0.00
      編制人員工資  
    01.01.04.01 工資 114,000.00
    01.01.04.02 年資獎金 12,000.00
      臨時人員工資  
    01.01.05.01 工資 1,160,000.00
    01.01.06.00 重疊薪俸 159,000.00
    01.01.07.00 固定及長期酬勞 740,000.00
    01.01.09.00 聖誕津貼 3,300,000.00
    01.01.10.00 假期津貼 3,300,000.00
      附帶報酬  
    01.02.01.00 不定或臨時酬勞 100,000.00
    01.02.03.00.01 額外工作 50,000.00
    01.02.03.00.02 輪值工作 0.00
    01.02.04.00 錯算補助 84,000.00
    01.02.05.00 出席費 0.00
    01.02.06.00 房屋津貼 980,000.00
    01.02.10.00 各項補助——現金 500,000.00
      實物補助  
    01.03.01.00 私人電話 20,000.00
      社會福利金  
    01.05.01.00 家庭津貼 390,000.00
    01.05.02.00 各項補助——社會福利金 50,000.00
      負擔補償  
    01.06.02.00 服裝及個人用品——負擔補償 50,000.00
      交通費——負擔補償  
    01.06.03.01 啟程津貼 15,000.00
    01.06.03.02 日津貼 110,000.00
    01.06.03.03 其他補助——負擔補償 10,000.00
    01.06.04.00 各項補助——負擔補償 10,000.00
      資產及勞務 19,004,000.00
      耐用品  
    02.01.04.00 教育、文化及康樂用品 170,000.00
    02.01.05.00 工場、修理廠及化驗室用品 0.00
    02.01.06.00 榮譽及招待物品 0.00
    02.01.07.00 辦事處設備 100,000.00
    02.01.08.00 其他耐用品 100,000.00
      非耐用品  
    02.02.02.00 燃油及潤滑劑 223,000.00
    02.02.04.00 辦事處消耗 400,000.00
    02.02.05.00 膳食 2,000,000.00
    02.02.07.00 其他非耐用品 750,000.00
      勞務之取得  
    02.03.01.00 資產之保養及利用 800,000.00
    02.03.02.01 電費 3,200,000.00
    02.03.02.02 設施之其他負擔 2,000,000.00
    02.03.04.00 資產租賃 600,000.00
      交通及通訊  
    02.03.05.01 特別假期之交通費 40,000.00
    02.03.05.02 其他原因之交通費 413,000.00
    02.03.05.03 交通及通訊之其他負擔 600,000.00
    02.03.06.00 招待費 55,000.00
      廣告及宣傳  
    02.03.07.01.03 廣告 375,000.00
    02.03.07.02 推廣活動 400,000.00
      各項特別工作  
    02.03.08.01 研究及特別工作 3,593,000.00
      未列明之負擔  
    02.03.09.00.01 培訓活動 125,000.00
    02.03.09.00.02 教學活動 2,500,000.00
    02.03.09.00.03 其他負擔 400,000.00
    02.03.09.00.04 學術研究 160,000.00
      經常轉移 2,400,000.00
      自治基金組織  
    04.01.02.00.01 退休基金會——按退休金制度所作之補償 2,000,000.00
    04.01.02.00.02 退休基金會——按撫卹金制度所作之補償 200,000.00
    04.01.05.00 其他 0.00
      私人  
    04.03.00.00 私人 200,000.00
      其他經常開支 312,000.00
      保險  
    05.02.01.00 人員 100,000.00
    05.02.02.00 物料 1,000.00
    05.02.03.00 不動產 30,000.00
    05.02.04.00 車輛 20,000.00
      返還  
    05.03.00.00 返還 30,000.00
      雜項  
    05.04.00.00.01 與外地高等教育機構之學術交流 50,000.00
    05.04.00.00.19 社會保障基金供款之支付 80,000.00
    05.04.00.02 備用金之撥款 1,000.00
      資本開支 400,000.00
      投資 400,000.00
    07.06.00.00 各項建設 300,000.00
    07.09.00.00 運輸物料 0.00
    07.10.00.00 機械及設備 100,000.00
     

    總計

    70,500,000.00

    二零零六年一月十九日於澳門——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黃竹君,委員:李天碩 ,羅天蘭,王美清,陳美霞

    人員編制

    人員組別 級別 官職及職程 職位數目
    領導及主管   院長 1
    副院長 1
    廳長 2
    處長 3
    科長 1
    助理   助理 3
    高級技術員 9 高級技術員 6
    資訊人員 9 高級資訊技術員 2
    7 資訊督導員 2
    技術員 8 技術員 4
    專業技術員 7 技術輔導員 3
    5 攝影師及視聽器材操作員 1
    5 助理技術員 2
    行政人員 5 行政文員 10
    工人及助理員 4 熟練工人 a) 30
    教師   助教 20
    輔導員 15
        總數 106

    a)熟練工人之職位包括酒店業與維修工作人員之職位

    法規:

    第19/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

    公報編號:

    7/2006

    刊登日期:

    2006.2.13

    版數:

    120-121

    • 許可訂立向文化局轄下設施提供清潔服務的執行合同。
    相關法規 :
  • 第122/84/M號法令 - 訂定購置物業及獲取服務之工程費支出規則——撤銷九月四日第46/82/M號及二月十一日第5/84/M號法令。
  •  
    相關類別 :
  • 文化局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19/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

    鑑於判給「易潔清潔服務公司」向文化局轄下設施提供清潔服務的執行期跨越一財政年度,因此必須保證其財政支付。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經五月十五日第30/89/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十五日第122/84/M號法令第十五條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許可與「易潔清潔服務公司」訂立向文化局轄下設施提供清潔服務的執行合同,金額為$1,962,920.00(澳門幣壹佰玖拾陸萬貳仟玖佰貳拾元整),並分段支付如下:

    2006年 $ 981,460.00
    2007年 $ 981,460.00

    二、二零零六年之負擔由登錄於本年度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第三十八章「文化局」內經濟分類「02.03.02.02 設施之其他負擔」帳目之撥款支付。

    三、二零零七年之負擔將由登錄於該年度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之相應撥款支付。

    四、二零零六年財政年度在本批示第一款所訂金額下若計得結餘,可轉移至下一財政年度,但不得增加有關機關支付該項目的總撥款。

    二零零六年二月八日

    行政長官 何厚鏵

    法規:

    第20/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

    公報編號:

    7/2006

    刊登日期:

    2006.2.13

    版數:

    121

    • 許可訂立向文化局轄下設施提供保安服務的執行合同。
    相關法規 :
  • 第122/84/M號法令 - 訂定購置物業及獲取服務之工程費支出規則——撤銷九月四日第46/82/M號及二月十一日第5/84/M號法令。
  •  
    相關類別 :
  • 文化局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20/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

    鑑於判給「衛安(澳門)有限公司」向文化局轄下設施提供保安服務的執行期跨越一財政年度,因此必須保證其財政支付。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經五月十五日第30/89/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十五日第122/84/M號法令第十五條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許可與「衛安(澳門)有限公司」訂立向文化局轄下設施提供保安服務的執行合同,金額為$2,464,940.00(澳門幣貳佰肆拾陸萬肆仟玖佰肆拾元整),並分段支付如下:

    2006年 $ 1,170,615.00
    2007年 $ 1,294,325.00

    二、二零零六年之負擔由登錄於本年度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第三十八章「文化局」內經濟分類「02.03.02.02 設施之其他負擔」帳目之撥款支付。

    三、二零零七年之負擔將由登錄於該年度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之相應撥款支付。

    四、二零零六年財政年度在本批示第一款所訂金額下若計得結餘,可轉移至下一財政年度,但不得增加有關機關支付該項目的總撥款。

    二零零六年二月八日

    行政長官 何厚鏵

    法規:

    第21/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

    公報編號:

    7/2006

    刊登日期:

    2006.2.13

    版數:

    122

    • 許可訂立向文化局轄下設施提供保安服務的執行合同。
    相關法規 :
  • 第122/84/M號法令 - 訂定購置物業及獲取服務之工程費支出規則——撤銷九月四日第46/82/M號及二月十一日第5/84/M號法令。
  •  
    相關類別 :
  • 文化局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21/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

    鑑於判給「宏遠護衛有限公司」向文化局轄下設施提供保安服務的執行期跨越一財政年度,因此必須保證其財政支付。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經五月十五日第30/89/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十五日第122/84/M號法令第十五條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許可與「宏遠護衛有限公司」訂立向文化局轄下設施提供保安服務的執行合同,金額為$979,338.00(澳門幣玖拾柒萬玖仟叁佰叁拾捌元整),並分段支付如下:

    2006年 $ 468,144.00
    2007年 $ 511,194.00

    二、二零零六年之負擔由登錄於本年度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第三十八章「文化局」內經濟分類「02.03.02.02設施之其他負擔」帳目之撥款支付。

    三、二零零七年之負擔將由登錄於該年度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之相應撥款支付。

    四、二零零六年財政年度在本批示第一款所訂金額下若計得結餘,可轉移至下一財政年度,但不得增加有關機關支付該項目的總撥款。

    二零零六年二月八日

    行政長官 何厚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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