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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行政長官辦公室

法規:

第42/2011號行政命令

公報編號:

29/2011

刊登日期:

2011.7.18

版數:

1418

  • 許可“AXA China Region Insurance Company (Bermuda)Limited”分行將其中文名稱“國衛保險(百慕達)有限公司”更改為“安盛保險(百慕達)有限公司”。
相關法規 :
  • 第154/89/M號訓令 - 核准`National Mutual Insurance Company (Bermuda) Limited`在澳門經營保險業務。
  • 第27/97/M號法令 - 設立在澳門地區求取及從事保險業務之新法律制度——若干廢止。
  • 第325/99/M號訓令 - 維持八月二十日第154/89/M號訓令對國衛保險(百慕達)有限公司在澳門地區從事保險業務所作之許可。
  •  
    私營機構 :
  • 安盛保險(百慕達)有限公司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42/2011號行政命令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四)項規定的職權,並根據六月三十日第27/97/M號法令第九十二條第二款的規定,發佈本行政命令。

    第一條

    更改中文名稱

    許可經八月二十八日第154/89/M號訓令及八月三十日第325/99/M號訓令獲許在澳門特別行政區設立的“AXA China Region Insurance Company (Bermuda) Limited”分行將其中文名稱“國衛保險(百慕達)有限公司”更改為“安盛保險(百慕達)有限公司”。

    第二條

    生效

    本行政命令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二零一一年七月十三日。

    命令公佈。

    行政長官 崔世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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