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
    法令 (DL) 1/92/M
  • 公佈日期
    1992-01-06
  • 《公報》期號
    政府公報 (BO) 1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生效
  • 敘述詞
    修改 / 出席費 / 附帶報酬;額外報酬 / 章程;通則 / 本地區行政當局工作人員 / 領導及主管人員 / 法律制度 / 公共職能;公職 / 特別制度 / 議員 / 立法會 / 委員;理事 / 澳門諮詢會 / 翻譯員 / 華務司 / 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澳門公職人員章程 /
  • 摘要
    修訂澳門公職人員章程第二一五條(關於發放出席費)。
  • 頁數
    第4頁
  • 註記
    修改一九八九年十二月二十一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五十一期第二副刊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職人員章程第二百一十五條之規定。
    廢止所有與本法規之規定有抵觸之法例,而立法會、諮詢會及翻譯人員之有關出席費之法律制度繼續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