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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法令 (DL) 21/87/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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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1987-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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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政府公報 (BO)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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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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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法令 / 法律制度 / 晉階 / 特別職程 / 職程與職務 / 服務時間 / 薪金;薪俸 / 報酬 / 教學人員 / 教育機構 / 小學教育 / 中葡文教育 / 葡文教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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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重組進入教育司之教師職程─撤消七月十三日第73/85/M號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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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970-97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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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法規的中文電子版由法務局提供,其內容並未公佈於《澳門政府公報》或《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屬非正式文本,僅供參考。
廢止一九八五年七月十三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二十八期副刊第73/85/M號法令,以及廢止與本法規規定相異的所有法例。
刊登於一九八七年六月一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二十二期第1489頁的更正書(第13/87號),更正第八條第三款之條文。
一九八九年十一月六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四十五期第75/89/M號法令廢止第八條第三款之條文和附件所載的註釋。
一九八九年十二月二十一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五十一期第二副刊第86/89/M號法令附表二廢止本附表。
透過一九九六年四月十五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十六期第一組第18/96/M號法令,解釋第十一條規定的意義和適用範圍。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一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四十四期第一組第67/99/M號法令廢止第六條、第七條及第十一條之條文。
本法令被二零一零年九月六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六期第一組第12/2010號法律所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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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