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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
法令 (DL) 22/84/M
公佈日期
1984-03-31
《公報》期號
政府公報 (BO) 14
《公報》文本
葡文
生效狀況
廢止
敘述詞
法令
/
修改
/
公共開支
/
本地區總預算
/
1984
/
摘要
特開款項十四萬四千元作為支付在大東電報局服務稽查團體之負擔。
頁數
第652頁
註記
本法令已被二零一七年八月廿一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卅四期第一組第11/2017號法律所確認廢止。
相關法規
第41/83/M號法令,訂定有關本地區總預算及公共會計之編製及執行,管理及業務帳目之編製以及公共行政方面財政業務之稽查規則。
已更改
第92/84/M號法令,調整三月三十一日第22/84/M號法令設立之支出項目。
廢止
-
不生效
第11/2017號法律,確定一九七六年至一九八七年公佈的若干法律及法令不生效。
部份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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