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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法令 (DL) 22/87/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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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1987-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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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政府公報 (BO)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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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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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法令 / 預算之修正 / 預算之修改 / 預算命令 / 本地區總預算 / 地區開支 / 地區收入 / 預算 / 公共會計 / 公共財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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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修改為簡化行政循環之規例(預算修改)--撤消十二月三十一日第61/86/M號法令第十一條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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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974頁 (第113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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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法令中文本刊登於一九九八年九月十四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三十七期第一組第1131頁。
修改一九八三年十一月二十一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四十七期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之規定。
廢止一九八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五十二期第五副刊第61/86/M號法令第十一條之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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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規
- 第41/83/M號法令,訂定有關本地區總預算及公共會計之編製及執行,管理及業務帳目之編製以及公共行政方面財政業務之稽查規則。
- 第61/86/M號法令,核准及實施一九八七經濟年度本地區總預算冊(OGT)--撤銷十一月廿一日第四一∕八三∕M號法令第一三條四款條文。
- 第79/GM/98號批示,命令公布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之中譯本,並公布修改該法令之五月二十六日第49/84/M號法令及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之中譯本,以及公布經五月二十六日第49/84/M號法令、十二月三十一日第61/86/M號法令、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及九月十七日第55/90/M號法令修改後之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現行文本之中譯本(規範制定及執行本地區總預算及本地區公共會計、制定營業年度帳目及管理帳目以及監察澳門公共行政部門之財政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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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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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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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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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