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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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法令 (DL) 22/96/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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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1996-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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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政府公報 (BO) 17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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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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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法令 / 修改 / 投資鼓勵 ; 投資激勵 / 外來投資 / 居住許可 / 居留;居所 / 居留證 / 主管人員 / 技術人員 / 權限;管轄權;職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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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修改投資者及具專業資格之人員之定居制度(修改三月二十七日第14/95/M號法令第二條及第五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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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926-928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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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法規於公佈翌日生效。
由本法令引入的修改適用於待決的申請。
修改一九九五年三月二十七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十三期第一組第14/95/M號法令第二條及第五條之規定。
由於本法令所修改的第14/95/M號法令已失效,故本法令亦已失效。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二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八期第一組第20/2019號法律確認本法令已被默示廢止或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