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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法令 (DL) 24/98/M
  • 公佈日期
    1998-06-01
  • 《公報》期號
    政府公報 (BO) 22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廢止
  • 敘述詞
    法令 / 刑事制度 / 刑法 / 罪行;犯罪 / 處分;制裁;處罰 / 罰款;罰金 / 稽查;監督;監察 / 銀行體系 / 行政程序法典 /
  • 摘要
    訂定就可能屬於七月三十日第6/97/M號法律第十條所指犯罪之可疑活動作出通知之義務。
  • 頁數
    第647頁
  • 註記
    本法規自一九九八年七月一日起生效。
    刊登於一九九八年六月十五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二十四期第一組第714頁內的更正書(第14/98號),更正某些不正確之處。
    二零零六年四月三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四期第一組第2/2006號法律所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