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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法令 (DL) 26/99/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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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1999-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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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政府公報 (BO) 26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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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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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法令 / 修改 / 特別制度職程;特別職程 / 進入(公職) / 刑事偵查職程 / 刑事偵查助理職程 / 刑事偵查技術輔導員職程;刑事技術輔導員職程 / 刑事偵查專家職程 / 人員 / 晉升 / 培訓課程 / 實習 / 司法警察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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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訂定司法警察司人員職程之特別制度——廢止九月二十四日第60/90/M號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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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1388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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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法規於公佈翌月首日生效。
廢止一九九零年九月二十四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三十九期副刊公佈的第60/90/M號法令。
本法令第六條第一款附表二被二零零六年五月十五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期第一組第4/2006號法律附表四所代替。
本法令被二零零八年四月二十一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六期第一組第2/2008號法律修改第七條第一款。
二零零八年四月二十一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六期第一組第2/2008號法律的附表四及附表五替代本法令附表一及附表三。
本法令被二零零八年四月二十一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六期第一組第2/2008號法律廢止第六條及第八條。
本法令被二零二零年九月十四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七期第一組第17/2020號法律所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