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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法令 (DL) 27/86/M
  • 公佈日期
    1986-03-22
  • 《公報》期號
    政府公報 (BO) 12
  • 《公報》文本
    葡文
  • 生效狀況
    廢止
  • 敘述詞
    法令 / 修改 / 登記之強制性 / 認別證 / 身份證明文件 /
  • 摘要
    修正七月二十一日第79/84/M號法令第三、八及五三條條文(認別證之發給)--撤消二月二十七日第9/84/M號法令第三二條。
  • 頁數
    第1082-1083頁
  • 註記
    修改一九八四年七月二十一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三十期第79/84/M號法令第三條、第八條及第五十三條之規定。
    廢止一九八四年二月二十七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九期副刊第9/84/M號法令第三十二條之條文。
    一九八八年一月十八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三期第2/88/M號法令修改第二條之規定。
    一九九二年一月二十七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四期第6/92/M號法令廢止一九八四年七月二十一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三十期第79/84/M號法令第三條和第五十三條第二款及第三款之規定;該等規定曾被本法規所修改。
    本法令已被一九九九年五月十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十九期第一組第19/99/M號法令所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