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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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法令 (DL) 28/94/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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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1994-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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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政府公報 (BO) 23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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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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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法令 / 組織架構 / 職責 / 權限;管轄權;職權 / 運作 / 報酬 / 自治基金 / 基金;資金 / 旅遊 / 澳門旅遊基金 / 旅遊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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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通過旅遊基金架構及運作--若干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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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52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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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廢止一九七九年九月二十八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三十八期第二副刊第27-E/79/M號法令第三章所載的規定、一九八零年九月六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三十六期第31/80/M號法令第三章所載的規定以及一九八八年八月一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三十一期第66/88/M號法令的第三十四條。 以一九九五年八月二十八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三十五期第一組第45/95/M號法令廢止第九條g項、第十條j項及第十一條之規定。 本法令被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八期第一組第43/2021號行政法規所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