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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法令 (DL) 29/76/M
  • 公佈日期
    1976-07-10
  • 《公報》期號
    政府公報 (BO) 28
  • 《公報》文本
    葡文
  • 生效狀況
    不生效

    經第11/2017號法律確定不生效

  • 敘述詞
    法令 / 修改 / 章程;通則 / 澳門公務員互助會 / 互助會 /
  • 摘要
    修訂一九三三年三月二十一日第283號立法性法規第四條條文(澳門公務員互助會)。
  • 頁數
    第973-974頁
  • 註記
    修改一九三三年四月一日《澳門殖民地公報》第十三期第283號立法性法規第四條之規定。
    一九三三年三月廿一日第283號立法性法規第四條內容後來由一九六八年十二月廿一日第8919號訓令所規範,此訓令先後經一九六八年七月十日第125/76/M號訓令(與第29/76/M號法令的日期相同)、一月廿一日第5/78/M號訓令、八月五日第114/78/M號訓令修改,最後由通過《澳門互助總會章程》的十二月十三日第581/99/M號訓令修改。
    因第29/76/M號法令第一條所規範的事宜如今由上述最後的訓令所規範,而其第二條載有過渡性規定,所以該法令已失效。
    二零一七年八月二十一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四期第一組第11/2017號法律確認本法令已被默示廢止或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