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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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法令 (DL) 3/87/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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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1987-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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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政府公報 (BO)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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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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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法令 / 領導及主管人員 / 職程與職務 / 代替 / 人員替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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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修正八月十一日第88/84/M號法令第十六條條文(領導及督導職位之制度)--撤銷八月十七日及十一月十六日第188/85號及236/85號批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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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80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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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修改一九八四年八月十一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三十三期第二副刊第88/84/M號法令第十六條之規定。
廢止一九八五年八月十七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三十三期第188/85號批示及一九八五年十一月十六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四十六期第236/85號批示。
本法令已被一九八八年二月二十九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九期第15/88/M號法令所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