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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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法令 (DL) 37/81/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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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1981-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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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政府公報 (BO)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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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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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法令 / 修改 / 組織架構 / 組織法 / 辦公室的部門 / 澳門政府辦公室 / 法律制度 / 免除;豁免 / 行政法院之批閱 / 人員錄用;錄取 / 人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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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重新修正十月十日第281-A/79/M號法令核准之秘書處組織章程第四、五及一三條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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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1509-1510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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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修改一九七九年十月十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四十期副刊第28-A/79/M號法令第四條、第五條及第十三條的規定。
本法令已被一九八四年八月十一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三十三期第83/84/M號法令所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