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法令 (DL) 4/87/M
- 公佈日期1987-01-19
- 《公報》期號政府公報 (BO) 3
- 生效狀況廢止
- 敘述詞法令 / 許可;准許;准照;牌照;假期;執照 / 特別假期 / 家屬;親屬 / 運輸 / 旅費、交通費 / 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澳門公職人員章程 /
- 摘要修正十月廿六日第91/85/M號法令第三條二款(給予由本地區負責之旅費)。
- 頁數第81頁
- 註記修改一九八五年十月二十六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四十三期第91/85/M號法令第三條第二款之條文。
本法令已被一九八九年十二月二十一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五十一期第二副刊第87/89/M號法令所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