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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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法令 (DL) 41/94/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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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1994-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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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政府公報 (BO) 31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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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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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法令 / 求諸法律及訴諸法院 / 司法上之輔助;司法援助 / 免除;豁免 / 支付;繳付 / 訴訟費用 / 在法院之代理 / 證明書 / 經濟狀況 / 權限;管轄權;職權 / 澳門社會工作司 / 司法官 / 檢察院 / 服務費 / 律師 / 負擔 / 司法、登記暨公證公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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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規範司法援助制度--若干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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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808-8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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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廢止一九八八年八月十五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三十三期第21/88/M號法律第十條及第十一條、一九四四年三月二十九日《澳門殖民地公報》第十三期第33548號法令及一九四七年三月二十九日《澳門殖民地公報》第十三期第11502號部令。
透過一九九四年八月一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三十一期第一組第168/94/M號訓令,核准本法規第二十九條第三款及第四款所指之律師、實習律師及法律代辦之服務費收費表。
本法令已被二零一二年九月十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七期第一組第13/2012號法律所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