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法令 (DL) 45/77/M
- 公佈日期1977-11-19
- 《公報》期號政府公報 (BO) 47
- 生效狀況不生效
經第11/2017號法律確定不生效
- 敘述詞法令 / 組織架構 / 組織法 / 辦事處 / 澳門諮詢會 /
- 摘要設立政府諮詢會辦事處。
- 頁數第1327 頁
- 註記本法令經一九七八年一月七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一期公佈的第2/77號決議追認。
撤銷一九七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五十二期第二副刊第54/75號省令第三條所設立的立法會辦事處及諮詢會辦事處的人員編制。
一九八五年八月三十一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三十五期第156/85/M號訓令修改第一條所載的人員編制。
由於第45/77/M號法令是設立政府諮詢會辦事處,特區成立後,該部門已不存在,故第45/77/M號法令已失效。
二零一七年八月二十一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四期第一組第11/2017號法律確認本法令已被默示廢止或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