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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法令 (DL) 46/82/M
  • 公佈日期
    1982-09-04
  • 《公報》期號
    政府公報 (BO) 36
  • 《公報》文本
    葡文
  • 生效狀況
    廢止
  • 敘述詞
    法令 / 規範;規定;規條 / 資產及勞務之取得 / 公共開支 / 公開考試;公開競投 / 公共服務 / 公共行政 /
  • 摘要
    訂定澳門地區機構進行工程、購置物品及取得服務費用之規則--撤銷四月二十六日第17/75號省令、一月十九日第3/80/M號法令及六月二十八日第17/80/M號法令。
  • 頁數
    第1544-1547頁
  • 註記
    廢止一九七五年四月二十六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十七期第17/75號省令、一九八零年一月十九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三期第3/80/M號法令及一九八零年六月二十八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二十六期第17/80/M號法令。一九八四年二月十一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七期第5/84/M號法令修改第十六條的規定。本法令已被一九八四年十二月十五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五十一期第122/84/M號法令所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