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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法令 (DL) 5/94/M
  • 公佈日期
    1994-01-24
  • 《公報》期號
    政府公報 (BO) 4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生效
  • 敘述詞
    學歷認可 / 學歷對等 / 學歷 / 培訓課程 / 護理 / 一般護理課程 / 進入(公職) / 護理人員職程 / 護理人員 / 鏡湖醫院 / 醫院 /
  • 摘要
    承認鏡湖護士助產學校護理課程之人士具有進入本地區公共行政當局機關及機構之護理職程資格,該課程等同於官方所核准之一般護理課程--廢止七月九日第33/90/M號法令。
  • 頁數
    第23頁
  • 註記
    廢止一九九零年七月九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二十八期第33/90/M號法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