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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法令 (DL) 52/84/M
  • 公佈日期
    1984-06-16
  • 《公報》期號
    政府公報 (BO) 25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部份生效
  • 敘述詞
    法令 / 特徵;特性 / 職責;授予 / 權限;管轄權;職權 / 商業企業 / 服務業 / 應用;使用 / 動產租金;動產租賃;租賃 / 機動車輛 / 旅遊 /
  • 摘要
    管制在本地區不包括司機在內之汽車租賃業務。
  • 頁數
    第1260-1265頁
  • 註記
    本法令原文的中文本刊登於一九九八年十二月十四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五十期第一組第1539頁。
    廢止一九六零年四月二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十四期第41806號國令、一九七零年八月八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三十二期第46323 號國令、一九六零年四月二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十四期第17636號訓令、一九七零年八月八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三十二期第378/70號訓令及一九七一年八月二十八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三十五期第437/71號訓令。
    刊登於一九八四年六月三十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二十七期第1416頁的更正書(第16/84號),更正某些不正確之處。
    本法令已被二零二五年一月六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期第一組第26/2024號法律適應化及整合處理。
    二零二五年一月六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期第一組第26/2024號法律修改本法令第十九條第三款、第二十四條第一款和第二款,以及第二十五條第一款a項。
    二零二五年一月六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期第一組第26/2024號法律確認第九條第五款、第二十五條第四款及第五款、第二十八條第二款、第三十條第二款、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二條及附表已被默示廢止或失效。
    二零二五年一月六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期第一組第26/2024號法律重新公佈第52/84/M號法令的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