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
    法令 (DL) 54/93/M
  • 公佈日期
    1993-10-04
  • 《公報》期號
    政府公報 (BO) 40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不生效
  • 敘述詞
    法令 / 修改 / 公證法典 / 手續費表 / 公證登記機關 /
  • 摘要
    修訂公證法典第五十六、八十四、八十五、八十七、一百四十二及二百○四條各條文。
  • 頁數
    第4120-4124頁
  • 註記
    修改一九六七年十二月三十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五十二期副刊第47619號法令所核准的《公證法典》第五十六條、第八十四條、第八十五條、第八十七條、第一百四十二條及第二百零四條之規定。
    本法令已被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五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四十三期第一組第62/99/M號法令所廢止。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二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八期第一組第20/2019號法律確認本法令已被默示廢止或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