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
    法令 (DL) 56/98/M
  • 公佈日期
    1998-11-23
  • 《公報》期號
    政府公報 (BO) 47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不生效
  • 敘述詞
    法令 / 法律制度 / 私人公證員 / 公證員 / 權限;管轄權;職權 / 稽查;監督;監察 / 局長;司長;主任;董事;校長;院長;總監;館長 / 副局長;副司長;副主任;副院長 / 司法事務司 / 公證登記機關 / 公證法典 / 刑事制度 /
  • 摘要
    修改十二月三十一日第80/90/M號法令(設立一個擔任公證職能之新機關)第十五條。
  • 頁數
    第1513-1514頁
  • 註記
    修改一九九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五十三期公佈的第80/90/M號法令第十五條之規定。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一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四十四期第一組第66/99/M號法令廢止第80/90/M號法令後,本法令被視為終止生效。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二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八期第一組第20/2019號法律確認本法令已被默示廢止或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