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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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法令 (DL) 60/89/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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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1989-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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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政府公報 (BO)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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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部份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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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勞工稽查廳章程 / 規章;條例 / 工作檢查;勞動監察 / 僱主權利與義務 / 工作人員的權利與義務 / 刑罰;處罰;處分 / 罰款;罰金 / 權限;管轄權;職權 / 勞工稽查 / 實習 / 檢查人員 / 工作證;認別卡 ;證件 / 抵觸;不得兼任 / 勞工暨就業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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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規定勞工暨就業司勞工事務稽查廳之工作--撤銷八月二十五日第94/84/M號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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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5129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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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廢止一九八四年八月二十五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三十五期第94/84/M號法令。
按第七條第三款之規定,規範一九八九年六月十九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二十五期第40/89/M號法令。
工作證的部份被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期第一組第6/1999號行政法規所默示廢止。
本法令第三條、第五條、第六條第八款及第九款、第七條、第八條、第十條、第十一條第二款至第四款、第十二條至第十四條、第十六條第一款及第二款、第十八條至第二十條、第二十五條至第二十七條九十二條和第九十六條被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二十九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十二期第一組第26/2008號行政法規所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