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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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批示 (DS) (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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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1995-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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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政府公報 (BO) 48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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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部份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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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追認;批准 / 國際協議 / 商業協議;貿易協定 / 空中運輸 / 航空交通 / 民航 / 民用航空 / 費用;稅率;收費 / 收費;票價 / 新加坡 / 澳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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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關於批准澳門與新加坡共和國政府之空中運輸協定之批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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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2456-248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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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批示只以共和國總統府批示的形式頒佈。
二零零二年九月十六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七期第一組第59/2002號行政長官公告修改澳門與新加坡共和國政府之空中運輸協定的第四條和第五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