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rtuguês
LegisMac記錄
查看文本
類別及編號
批示 (DS) 18/GM/95
公佈日期
1995-04-24
《公報》期號
政府公報 (BO) 17 I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生效狀況
生效
敘述詞
應用;使用
/
雙語制
/
葡萄牙語
/
中文;漢語
/
印刷品;印件;印刷單頁;表格
/
文件
/
接待公眾
/
政府機關;公共部門
/
公共行政
/
摘要
規定有關印件、表格、類似文件以及接待公眾時需使用中文及葡文。
頁數
第593頁
註記
相關法規
-
已更改
-
廢止
-
不生效
-
部份不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