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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批示 (DS) 22/GM/99
  • 公佈日期
    1999-02-01
  • 《公報》期號
    政府公報 (BO) 5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具時效性
  • 敘述詞
    批示 / 手續費 / 公共收入 / 預算 / 公證登記機關 / 登記與公證 / 司法、登記暨公證公庫 / 1999 /
  • 摘要
    命令將登記及公證部門每月徵收手續費收入之百分之七十撥入司法、登記暨公證公庫。
  • 頁數
    第188頁
  • 註記
    本批示已被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五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四十三期第一組第221/GM/99號批示所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