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法律 (LEI) 10/83/M
-
公佈日期1983-11-26
-
《公報》期號政府公報 (BO) 48
-
生效狀況不生效
經第11/2017號法律確定不生效
-
敘述詞法律 / 臨時散位人員 / 臨時散位 / 退休與撫恤 / 退休 / 公務員 / 本地區行政當局工作人員 /
-
摘要關於調整公職個別情況採取之措施。
-
頁數第2250頁
-
註記第三條承認在一九七八年八月十二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卅二期第15/78/M號法律公佈前已入職的散位人員年滿六十五歲而沒有退休權利者可維持在職直至取得該權利。
二零一七年八月二十一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四期第一組第11/2017號法律確認本法律已被默示廢止或失效。
-
已更改-
-
廢止-
-
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