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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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法律 (LEI) 23/88/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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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1988-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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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政府公報 (BO)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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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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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法律 / 雙語制 / 公共行政 / 附帶報酬;額外報酬 / 報酬 / 本地區行政當局工作人員 / 公務員 / 晉階 / 晉升 / 負擔 / 財政司 / 行政人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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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規定給予行政當局公務員、公職人員及臨時散工之鼓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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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3278-3279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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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法律中文本刊登於一九八八年八月二十九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三十五期第3449頁。
本法律自一九八九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本法律已被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二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八期第一組第20/2019號法律所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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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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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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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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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