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
    法律 (LEI) 4/77/M
  • 公佈日期
    1977-08-20
  • 《公報》期號
    政府公報 (BO) 34
  • 《公報》文本
    葡文
  • 生效狀況
    不生效

    經第11/2017號法律確定不生效

  • 敘述詞
    法律 / 修改 / 職程與職務 / 組織架構 / 海外公務員章程 /
  • 摘要
    將治安警察廳區長及機械區長以及水警稽查隊區長列入海外公務員章程第九一條附款一之「N」級。
  • 頁數
    第993頁
  • 註記
    修改一九六六年五月二十八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二十二期副刊第46982號國令所核准的《海外公務員章程》第九十一條第一段的條文。
    本法律已被一九八八年五月九日《澳門政府公報》第35/88/M號法令所默示廢止。
    二零一七年八月二十一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四期第一組第11/2017號法律確認本法律已被默示廢止或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