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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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法律 (LEI) 8/77/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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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1977-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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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政府公報 (BO)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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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不生效
經第11/2017號法律確定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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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法律 / 職責;授予 / 房屋津貼 / 附帶報酬;額外報酬 / 退休人員 / 退休 / 本地區行政當局工作人員 / 本地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之權利與義務 / 公共行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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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關於將房租津貼伸展至在本地區而非居住政府屋宇或雖有自置屋宇但須承擔法律認可之攤還負擔的退休或臨時退休公務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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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1030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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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法律被一九八一年七月七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二十七期副刊第7/81/M法律笫十二條及第九十九條所默示廢止,已不生效。
二零一七年八月二十一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四期第一組第11/2017號法律確認本法律已被默示廢止或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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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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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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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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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