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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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法律 (LEI) 9/9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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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1990-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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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政府公報 (BO)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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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部份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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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職責;授予 / 第十四個月津貼 / 社會福利 / 退休人員 / 領取人(撫恤金、養老金、退休金) / 殉職補償金;軍人撫恤金 / 撫卹金 / 補助金;退休金;撫恤金; 扶養金; 殘廢金;因公受傷之恤金 / 特別制度 / 退休 / 退休與撫恤 / 繼承人 / 葡國在遠東的聖職授予權 / 權限;管轄權;職權 / 澳門退休基金會 / 負擔 / 本地區總預算 / 財政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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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關於每年五月份給予退休公務員、公職人員及遺屬贍養金或殉職者家屬一項津貼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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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2957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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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修改一九八八年八月二十九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三十五期第81/88/M號法令第九條之規定。
隨著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一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四十四期第一組第69/99/M號法令廢止了第81/88/M號法令,曾修改第81/88/M號法令的第三條條文應被視為不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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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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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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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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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